據新華網沈陽12月10日電訊報道,記者10日從遼寧省環保廳獲悉,《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公佈以來,遼寧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
  筆者認為,遼寧省出台《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並且對環境空氣質量不高的城市開出“霧霾罰單”,同時將罰繳資金全部用於藍天工程治理環境空氣質量的做法,開了全國的先河。
  遼寧省出台《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表明瞭該省重視和狠抓環境保護工作的果斷決心。該《辦法》明晰了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方法、考核措施,便於基層政府依據該《辦法》,狠抓和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有利於基層改進相關工作,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提高工作實效,進一步促進節能減排、環境修複優化。
  該《辦法》規定,考核指標暫定為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項。依據超標程度,考核結果分為黃色和紅色兩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中任何一項日平均濃度值超標,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有關市黃色通報。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25倍以上,或者二氧化氮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25倍以上,或者可吸入顆粒物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5倍以上,給予有關市紅色通報,要求有關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並予以相應懲處。同時,確定遼寧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負責對各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監測,每月監測數據逐日彙總後,於下月5日前上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遼寧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測數據彙總結果,每月按日對各市進行考核。
  筆者認為,開“霧霾罰單”完全可以倒逼地方政府扎實狠抓環境保護工作,並將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工作上再不能漫不經心,得過且過了,必需要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加快環境污染的治理步伐;倒逼地方政府必需要踏踏實實地把生態文明建設擺上更加突出位置來抓,進一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當然,如果地方不積極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工作還是坐等觀望“隨大流”,慢慢騰騰“老一套”,產生環境污染,環保部門就要依據環保法以及省級制定出台的《環境空氣質量考核辦法》,嚴格執法,在考核上動真碰硬,毫不手軟,做到該開“霧霾罰單”的就開罰單,並且將財政罰款及時徵繳到賬,罰得地方政府、地方財政、地方官員“心痛”,確保倒逼地方政府將環境保護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責任追究到人,使區域性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由此可見,遼寧省出台《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的值得各地借鑒和推廣,使環境保護工作形成強大的聲勢和合力。
  文/韓虹婷  (原標題:“霧霾罰單”倒逼地方狠抓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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