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推國內首個省級洗衣示範合同
  羊城晚報記者 譚超
  很快就步入冬季,洗衣洗滌行業又將迎來最忙碌的時候。昨日,在去年8月推出的新版《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爭議解決辦法》基礎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再度聯合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發佈國內首個省級洗衣合同示範文本,消費者以該文本與商家進行約定的,在衣物損壞或丟失的情況下最高可得到洗滌費20倍的賠償。
  洗壞衣物最高要賠20倍洗滌費
  自新版《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爭議解決辦法》發佈以來,廣東省洗衣行業的消費糾紛基本都能得到有效解決,相關投訴逐步減少。不過,由於合同不規範引起的消費糾紛仍然比較突出。“廣東對洗衣糾紛的解決已積累了很好的經驗,下一步就是要向預防糾紛方向努力。通過合同示範文本的方式進一步釐清消費者和洗衣企業的權責關係,進一步減少洗衣糾紛的發生。”省消委會副會長羅衛光表示。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示範文本由《廣東省工衣制服和布草洗滌服務合同》、《廣東省衣物洗滌(非議價)服務合同》、《廣東省衣物洗滌(議價)服務合同》組成,經省工商局批准同意,在全省範圍內推廣。其中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議價洗滌”或“非議價洗滌”是示範合同的邏輯核心。
  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會長盧志基表示,一般情況下,消費者送洗普通衣物都是傳統的非議價洗滌,示範合同規定,洗滌前已註明是沒有任何污漬或者瑕疵的全新有標簽的衣物,洗滌後出現損壞或丟失,經營者應予洗滌費10至20倍賠償。
  至於議價洗滌,一般針對的是貴重衣物。在洗滌前消費者可以和商家對衣物進行估價,洗滌後若發現衣物不能修複或丟失的,按衣物的估價金額全額賠償。
  35家洗衣企業向強酸強鹼說不
  據統計,目前廣東省規模以上的洗衣店(廠)約有近1200家,日洗滌能力約18萬至20萬件,年增長率在10%以上。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導致行業出現了一些亂象。如為降低經營成本,使用強酸、強鹼等對人體有害的工業原料清洗床單、毛巾布料;以去漬烘燙或水洗冒充乾洗;使用長期不蒸餾的乾洗油清洗衣服;不執行分揀程序,導致衣物交叉污染;以格式條款合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等問題,多次被媒體曝光,為社會所詬病。
  為規範行業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誠信興商的環境,昨日廣東省消委會、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聯合發出倡議,要求洗衣洗滌企業保證衣物洗滌時不使用強酸、強鹼等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危害的原料。同時,要選擇使用全封閉式的乾洗設備,不使用對人身健康產生危害和造成環境污染的乾洗溶劑。昨日,來自全省不同城市的35家洗衣洗滌企業的代表就以上倡議現場簽署了承認書。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東推首個洗衣示範合同 洗壞衣服或賠20倍洗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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